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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函授站做好2024年7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访问次数:

 

各函授站及合作办学单位:

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学生毕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相关毕业工作,现下发“关于做好20247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望各地函授站及合作办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应届毕业生的各项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并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到我院学历教育科。具体如下:

一、考试相关工作

(一)毕业清考工作:2024319日—326日,各函授站自行组织好学生完成毕业前清考工作。

(二)毕业考试:2024415日—420日,校本部、省内、省外函授站完成毕业考试工作。(注:参照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毕业论文

(一)202441日—415日,收取本科学生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护理学专业学生论文。

(二)拟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需上传我校维普论文监测系统进行查重,查重率低于33.3%,同时学校将通过系统对论文进行批改,批改通过的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

(三)不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各校外教学点(函授站)严格把关,对论文进行初审并向学校提供论文和查重报告,查重率也要求低于33.3%,学校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三、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2024515日—615日,完成本科学生论文答辩工作。

(二)答辩形式

各函授站凡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参加由校本部统一组织的答辩,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不申请学位的学生答辩由函授站自行组织,学校指派专家进行督导。相关答辩材料函授站存档备查。完成答辩后学校对答辩结果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三)答辩材料

    学校安排相关专家检查各函授站答辩相关材料含论文、查重报告、专家评审材料含(答辩申请表、答辩记录表、论文评阅及答辩成绩评定表、综合成绩表、论文修改说明),一份函授站留存,另一份校本部留存。

四、实习手册

      202451日—515日,各函授站完成实习手册回收审核相关工作,实习手册函授站自行留存备查,申请学位的同学实习手册成绩要求在中等及以上。

五、毕业材料上报

(一)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信息核对结果:核对后的毕业生信息即预毕业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到我院学院学历教育科。

(二)其它相关材料

1.本、专科毕业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单科成绩、个人成绩单、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到我院学历教育科。

2.学生学籍卡片(纸质)背面成绩应填写完毕上报(顺序按学生成绩单分专业排列)

3.毕业生登记表(顺序按毕业生数据分专业排列,照片与毕业证照片一致)。

4.所有本、专科毕业生的新华社图像采集照片(按标准采集的照片)上交到我院学历教育科。

所有材料请在2024510日前上交,电子版传到邮箱:82475640@qq.com,纸质版邮寄到校。

六、材料序号标注

将终稿毕业生名单中第一列4位序号填写到毕业生个人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照片这三样资料上,毕业生个人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用铅笔标注在右上角,毕业照片用马克笔标注在照片背面右上角。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老师、姜老师、孙老师:0431-81620358    

邮箱:82475640@qq.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130118

  

  

                      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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