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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布时间:2021-09-01     访问次数:

近日,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现部分社会培训机构冒用我院名义在互联网上进行违规招生宣传,尤其在招生过程中承诺考生保过、违规收费、私自发展招生代理机构、擅自调整教学经费划拨比例等情况,严重违反事实。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正常招生秩序和办学声誉,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门办学管理机构,办公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学校区(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学院官方网站为:http://jxjy.ccucm.edu.cn/。

二、我校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学涛文理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此函授站经吉林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审批并备案,是我校在山东省内唯一的函授站。我校严格按照省级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生学费和教学经费划拨比例严格执行《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规范办学自律公约》。

三、除我校函授站之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我校名义发布任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开展任何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不准违规收费、私自发展招生代理机构、擅自调整教学经费划拨比例等情况。请考生谨慎鉴别,防止上当。

四、对误导社会侵犯考生利益、损害学校声誉的各种违法行为,学校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希望学生到学校或者学校授权的函授站(点)报名咨询,也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发现任何违规情况请及时向学校举报。

投诉电话:0431-81620358

特此严正声明

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日